緩凝劑與緩凝減水劑在凈漿及混凝土中均有不同的緩凝效果。緩凝效果隨摻量增加而增加,超摻會引起水泥水化完全停止。
各種緩凝劑和緩凝減水劑主要是延緩、抑制C3A礦物和C3S礦物組分的水化,對C2S影響相對小得多,因此不影響對水泥漿的后期水化和長齡期強度增長。
緩凝劑的凝結時間是主要指標,初凝要求較基準混凝土延遲90min以上,即凝結時間差>+90min,但是終凝時間差不作統一規定,因為超緩凝劑和普通緩凝劑的指標是差別很大的。
好的緩凝劑在正常摻量內不應降低混凝土強度,因此抗壓強度比在各齡期都應當不低于90-100%。
含氣量要求不大于5.5%,因為普通減水劑帶有緩凝性又一定引氣性,因而不宜超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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