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早強劑宜用于蒸養、常溫、低溫和最低溫度不低于-5℃環境中施工的有早強要求的混凝土工程。炎熱條件以及溫度低于-5℃環境下不宜使用早強劑。
2.早強劑不宜用于大體積混凝土結構;三乙醇胺等有機胺類早強劑不宜用于蒸養混凝土。
3.含尿素及硝銨類等可釋放氨氣的早強劑嚴禁用于辦公、居住、地鐵等建筑工程。
4.含有無機鹽的早強劑嚴禁用于在下列混凝土結構。
(1)與鍍鋅鋼材或鋁鐵相接觸部位的混凝土結構,有外露鋼筋預埋鐵件而無防護措施的混凝土結構;
(2)使用直流電源的混凝土結構,距高壓直流電源100m以內的混凝土結構。
5.含有氯鹽的早強劑嚴禁用于鋼筋混凝土結構、預應力混凝土結構、鋼纖維混凝土結構、使用冷拉鋼筋或冷拔低碳鋼絲的混凝土結構。
6.無機鹽類早強劑不宜用處于水位變化的結構、露天結構及經常受水淋、受水流沖刷的結構、相對濕度大于80%環境中使用的結構、直接接觸酸、堿或其它侵蝕性介質的結構、有裝飾要求的混凝土,特別是要求色彩一致或表面有金屬裝飾的混凝土。
7.含硝酸鹽、亞硝酸鹽、碳酸鹽的早強劑不宜用于預應力混凝土結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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