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檢查混凝土的可泵性:泵送混凝土應滿足可泵性要求,必要時應通過試泵送確定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。
粗骨料的最大粒徑與輸送管徑之比應為:泵送高度在50m以下時,對于碎石不宜大于1:3,對于卵石不宜大于1:2.5;泵送高度在50~100m時,宜在1:3~1:4范圍;泵送高度在100m以上時,宜在1:4~1:5之間。針片狀顆粒含量不宜大于10%。
2. 混凝土泵啟動后應先泵送適量水,以濕潤混凝土泵的料斗、混凝土缸和輸送管等直接與混凝土接觸的部位。
泵送水后再采用下列方法之一潤滑上述部位:
泵送1:2的水泥砂漿;
泵送除粗骨料外的其他成分配和比的水泥砂漿;
潤滑用的水泥漿或水泥砂漿應分散布料,不得集中澆筑在同一地方。
3. 開始泵送時,混凝土泵應處于慢速、勻速運行的狀態,然后逐漸加速。同時應觀察混凝土泵的壓力和各系統的工作情況,待各系統工作正常后方可正常速度泵送。
4. 混凝土泵送工作盡可能連續進行,混凝土缸的活塞應保持以最大行程運行,以便發揮混凝土泵的最大效能,并可使混凝土缸在長度方向上的磨損均勻。
5. 混凝土泵若出現壓力過高且不穩定、油溫升高,輸送管明顯振動及泵送困難等現象時,不得強行泵送,應立即查明原因予以排除。可先用木槌敲擊輸送管的彎管、錐形管等部位,并進行慢速泵送或反泵,以防止堵塞。
6. 當出現堵塞時,應采取下列方法排除:
重復進行反泵和正泵運行,逐步將混凝土吸出返回至料斗中,經攪拌后再重新泵送;
用木槌敲擊等方法查明堵塞部位,待混凝土擊松后重復進行反泵和正泵運行,以排除堵塞;
當上述兩種方法均無效時,應在混凝土卸壓后拆開堵塞部位,待排出堵塞物后重新泵送。
7. 泵送混凝土宜采用預拌混凝土,也可在現場設攪拌站供應泵送混凝土,但不得泵送手工攪拌的混凝
對供應的混凝土應予以嚴格的控制,隨時注意坍落度的變化,對不符合泵送要求的混凝土不允許入泵,以確保混凝土泵的有效工作。
8. 混凝土泵料斗上應設置篩網,并設專人監視進料,避免因直徑過大的骨料或異物進入而造成堵塞。
9. 泵送時,料斗內的混凝土存量不能低于攪拌軸位置,以避免空氣進入泵管引起管道振動。
10. 當混凝土泵送過程需要中斷時,其中斷時間不宜超過1h。并應每隔5~10min進行反泵和正泵運轉,以防止管道中因混凝土泌水或坍落度損失過大而堵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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